成都一名27岁女子在自家门前被刺死。凶手一审被

- 编辑:滚球体育APP下载 -

成都一名27岁女子在自家门前被刺死。凶手一审被

12月20日,“成都27岁女子杀人案”一审宣判。凶手梁某英被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记者在现场了解到,被害女子的母亲并不认可判决结果,并表示将申请抗诉。据新华社报道,法院经审理查明,被告人梁某英在成都市郫都区某小区居住期间,经常与家人吵闹、摔坏东西、无故殴打同小区其他居民。居民曾因与他发生争执而报了警。警方处理后,要求梁某英家人严格监管。 2024年6月9日,梁某英再次敲门,对上述小区其他居民造成骚乱。当敲开受害人王某亚家门时,王某亚看到梁某英往家里吐口水。通过“猫眼”看到他家的地板,他就通过母亲联系社区保安来监控现场。当社区保安过来劝其离开时,王某亚打开门质问梁某英。两人立刻打了起来,然后在门口扭打起来。其间,梁某英用随身携带的刀对王某亚的左胸、头部、脸部进行刺砍。王某亚从门厅鞋柜中取​​出一个空心饰物,击打梁某英的头部和面部。保安上前阻止,但没有任何作用。战斗中,王某亚受伤倒地。保安报了警。王某亚经抢救无效身亡。经查明,王某亚是被另一人用利器刺伤左胸,导致左肺破裂,严重失血。梁某英右鼻骨及鼻骨骨折腋额突构成轻微二级损伤;梁某英患有精神分裂症,其2024年6月9日的违法行为被评定负部分刑事责任。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梁某英无故敲击被害人王某亚家的门并造成滋扰,侵犯了王某亚在其住所的安静权。随后,梁某英与王某亚发生争执,持刀刺伤王某亚,致王某亚死亡。梁某英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,必须依法严惩。梁某英不具备自首情节,其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;经鉴定,梁某英犯罪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人,依法从轻处罚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法律依据犯罪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。 12月20日下午,法院宣布判决后,受害人母亲王女士从法庭出来,情绪十分激动。他表示不认可判决,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。